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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乐跟洪均说,一开始,他跟万法官的关系就处于从属地位,简言之,他是被勾引被胁迫的。至于越到后来越上瘾,有了一种棋逢对手的酣畅淋漓,那只能算一种天意。
    于乐与万法官早就认识,只是一直没有什么深交。那一次,于乐有个民事案子落在了她手上, 两个人的交往便开始多了起来。
    什么是深交? 所谓深交无非是看彼此之间能不能随便在一起吃吃喝喝, 对方能不能随便接受你的财物,你能不能只要去个电话就能安排大家一起搞各种娱乐活动。要知道, 没有深交,大家都戴着面具,也就随便不起来。而只有大家打成一片,在毫无戒备的推杯换盏之间, 才最容易发生公权与私利的交易。
    于乐代理的案子情况大致是这样的:
    当事人胡某是市里一家银行的处长,在为某企业核销一笔过亿元的不良贷款的过程中,收受了该企业送来的上百万元好处费。检察机关的证据表明,某企业贷款的1.2亿元无法归还,老板找到胡处长,提出核销贷款的事,并承诺事成之后按25%送上好处费。不久,胡处长收到了第一笔好处费一百万元。收钱后,胡处长给企业老板出主意, 教他怎样通过法院的诉讼、执行,来达到核销贷款的目的。一年以后,1.2亿元不良贷款核销了,没想到老板却赖账,只答应再付五十万。胡处长忍气吞声,却也只得受了。不料,老板另外一个案子发了,向国土局局长行贿被抓,为了争取立功,顺带把向胡处长行贿的事也招了。
    于乐准备从以下几个方面替当事人胡处长辩护,第一,他所在的银行是一家股份制企业,根据最高法院的规定,在国有资本控股、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中,除受相关单位委派从事公务的人员外,其他均为非国家工作人员。胡处长当年的处长职务不是相关单位的委派、指派,而是银行内部聘任的,所以其身份不是国家工作人员,而应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进行认定。
    第二,胡处长收钱确实不应该,但并没有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因为按照他们银行的内部规定,核销一笔贷款需要九名领导集体开会讨论,而且必须获得2/3以上的绝大多数举手表决后才能够核销,胡处长只是具体的经办人,在这件事上肯定起不了决定性的作用。换句话说, 核销1.2亿元不良贷款的相关环节完全是符合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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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核销只是银行对暂时收不回来的贷款的一种处理方式,不良资产核销后,银行并未丧失债权、当债务人扭亏为盈或者有了偿还能力后,银行仍然有权要求偿还,所以,胡处长的行为并没有给银行造成最终的损失。
    这里面有很多似是而非的东西。于乐对于打赢官司或者说争取对当事人的轻判还是很有信心的,但他从业多年, 早就知道打官司除了打证据,更多的还是打关系。为此,他就必须在正式开庭前跟万法官经常沟通,跟她把关系搞好。
    法官们总是很忙,跟他们见一次面都不是很容易,如果只能法庭上见,官司打起来就会心里没底。要私下交流就得费功夫,得给对方留下好印象,这事实在太重要了。于乐第一次去见万法官时很费周章,他想给她送礼又不知道该给她送个什么礼物才能让她不拒绝、不反感,还能让她动心和笑纳。
    如果对方是男法官事情就好办得多,可以从请吃饭开始,洗脚、唱歌、按摩,一条龙下来,大家差不多就成了朋友,很多话就能直接说了。虽然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当前影响司法廉洁的突出问题,出台了“五个严禁”的规定,但法官中间不少是于乐的同学和校友,大家本来就熟,交往起来倒是有很多名目,难就难在没有那层同学和校友关系的法官,特别是女法官。
    偏偏万法官就是这样的。
    于乐后来给万法官送了一个生肖白玉牌。万法官属兔。
    最重要的是,于乐已经事先打听到了,万法官是相信命理的女人,按照那一年的运程,她需要佩戴白玉挂件才能逢凶化吉。
    毕竟,于乐在社会上混了那么多年,对挑选礼物还是很有一些心得的,他知道,挑选礼物必须讲究三个基本原则:第一,质材必须是有价的,可以让对方很容易换算成人民币,也就是让对方知道值多少钱;第二,礼物必须是有个性的,最好不要送那种大路货,因为只要肯花钱随便就能买到的东西,显示不出送礼者的用心,自然也就不会被对方所重视,钱就会花得很冤枉;第三,礼物必须跟收礼者发生互动关系,也就是必须投其所好、让人一看就高兴,爱不忍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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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乐几经周折,打听到了万法官的年龄,花大价钱在省文物商店替她买了一块古玉生肖牌。
    于乐把那件小玩意儿夹在一份打给民二庭的报告中,报告装在一个最普通不过的信封里,他把递送报告和送礼两件事一趟水就做了,地点就在万法官的办公室。关于那件古玉生肖牌,于乐一个字都没有提,只是曲起中指,在信封上轻轻敲了两三下。
    之后的第三天,于乐接到了万法官用某酒店客房的座机打给他的电话,说有件东西要请他过去看看。
    于乐丢下手头的事情直接去了某酒店某客房。
    摁了半天门铃,里面一点动静都没有。于乐以为自己记错了房间号码,掏出手机给万法官打电话,也是响了好一阵才接,万法官说她这就来替他开门。
    万法官躲在门后面,只给他开了半边门。
    于乐闪身进出以后才知道,原来万法官在洗澡,此刻只用浴巾裹了乳房以及下面的身子。
    一开始,于乐对于两个人的关系讳莫如深,只偷偷地跟洪均谈过,说你知道吧,辩护律师跟主审法官的关系尤其重要,因为无论是在适用法律还是量刑方面,主审法官均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所以,律师能不能拿到业务、能不能打赢官司、让委托人满意,往往取决于他和主审法官的关系。她和我,有点类似于甲方和乙方。她是甲方,我是乙方。表面上看来,甲乙双方权利平等,实际上,主动权和话语权都在甲方手上,我得求她。
    于乐说这番话像是在替自己辩护,他长叹一口气,说:“唉,做个忠于老婆的丈夫怎么就那么难呢?”
    洪均当时就笑过他,说你小子得了便宜还卖乖,看不出这么有艳福,一边睡觉一边就把事情给办了,就把钱给挣了。
    于乐的自责其实有点假模假式,远远没有触及到灵魂深处。听洪均这么一说,他闭着眼睛摇头,不是要反驳洪均,而是一幅很陶醉的样子,他说,我总算知道什么叫三十如狼四十如虎了,一边说还一边扒了衣服让洪均看他背上被女法官抓出来的一道道血印子。
    没想到好景不久,于乐的案子还没办完,万法官就因为受贿被抓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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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规的时候,开始嘴还很紧,熬了不到一个星期就崩溃了,不仅竹筒倒豆子地交代了贪赃枉法的事实,还主动交代了自己男女关系方面的错误。后面这一部分以前叫生活作风问题,现在如果是公务员,习惯性用语叫生活腐化,不归检察院管。但还是以小道消息的方式传了出来。一传就把她妖魔化了,说她是万能锁,随便一把钥匙一捅就开;说她的性伙伴已经超过了一个连,大部分是跟她有工作关系的当事人、律师和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同事;还说她性能力强得狠,微不如意便会一脚把你踹到床底下去。后来组织上看传得越来越不像话,便郑重其事地开会宣布纪律,号召大家不信谣、不传谣。没想到这着棋帮了倒忙,各种传言更是嚣张,说什么女法官是市中院最好的形象代言人,因为只要案子到了那儿,法律人皆可夫。
    那段时间市中院空气很是紧张。男法官们互相之间见了面都故作正经,表情庄严得很,暗地里却忍不住打“肚皮官司”,心里老琢磨谁跟谁是不是一不小心就成了“靴兄靴弟”。什么叫“靴兄靴弟”?旧时形容女性阴道像靴子,既然大家在一个靴子里进进出出,在不同的时间在同一条战壕里出生入死地战斗,自然就有了虽非血缘但非一般的兄弟关系。
    这还是轻的,那段时间谁都不敢轻易关手机,因为只要谁的手机不通,就会被猜测是不是被专案组请去“喝茶”了或被“双规” 了。
    于乐一度也有些紧张和担心,但他很快就想好了应对之策,那就是打死也不认账,并庆幸当时没有把那张购物发票夹带在玉牌上。如果万法官有鼻子有眼地交待了他送礼的事,他就说那玩意儿是在古玩一条街上买的地摊货,也就花了一两百块钱。什么古玉?假的,新玉做的旧。
    也许于乐只是女法官交往的众多男性中最不重要的一个,专案组始终没有找他。
    最终,这事因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孟院长的双规而得以偃旗息鼓。
    于乐并没有因此看轻万女法官,只觉得她其实很可怜。做律师的人都很善于思考,于乐跟洪均说:“这种事情落在一个男人身上那叫风流倜傥,叫风流不下流。落在女人身上却叫滥交,叫破鞋,这也太不公平了,纯属侮辱人。一个离了婚的女人,单身独处容易吗?我看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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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乐进而引申开去,便立即有了另外的生活感悟。
    他说:“女人是最经不得熬的,尤其是结过了婚享受过性高潮的女人。法国人最浪漫,他们的性生活频率世界排名第一,每年达一百三十次。法国女人一生中起码有九个性伙伴。一个身体健康的单身女人,多几个性伙伴又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呢?”
    洪均忍不住又嘲笑于乐,说:“一把茶壶配五六个茶杯那是正常的,一个茶杯要五六把茶壶伺候,就有点贪得无厌了,难怪要出事。”
    于乐对此大摇其头,他说:“不不不,其实这与她的身份地位有关。她是法官就不能做这种事。你一做这种事,别人自然要怀疑你的屁股坐错了地方。一件案子下来,起码有一方不服气、不舒服,有时候甚至是原告被告都不服气、都不舒服,案子在你手里时没话说,等到结案了,难免没有人找你的不是。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别人把她当棋子了,人家要搞的,其实是她上面的孟院长。”
    孟院长后来被判了死缓,万法官被判了七年。
    于乐说:“她在里面可怎么过呢?那个地方那么长时间地闲着,会不会长到一块儿去重新变成处女?”
    洪均就笑他,说:“看不出你老兄还挺会悲天悯人。你要是有那方面的担心,可以考虑以家属的名义去探监嘛。现在有的监狱实行人性化管理,建了鸳鸯楼,可以开钟点房。”
    于乐郑重其事地摇了摇头,说:“那倒没有必要,我又不是她的家属。”
    ?
    (三)
    于乐是学法律的,他知道,法律的庄严与威慑不在于惩罚条例制订得多么严酷,而在于能在多大程度上减少违法犯罪者逃脱的几率。
    反过来说,你尽管违法了、犯罪了,如果被抓住的可能性极小,你就会越来越胆大妄为、视法律为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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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乐想到了那些传说中与万法官有染的男人们,他们是多么的道貌岸然呀。可是,就像马提雅尔说的,道貌岸然的人中间也有淫邪之徒。最后的结果是,除了倒霉的孟院长,他们又有几个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呢?风声一过,还不是一样莺歌燕舞?
    很长一段时间,于乐沉静在对万法官的思念之中。他承认自己在结婚之前就已经阅人无数,但唯有万法官的临床表现每次都让他酣畅淋漓、灵魂出窍。他知道这一辈子已经不太可能与她鸳梦重圆了,但他忍不住就在想,大千世界,难道就不能够找到一个替代品?
    不知道是不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于乐重新把对女人的追逐当着了自己的生活目标之一,他似乎又回到了结婚前无拘无束的状态。
    这种情况跟贪官第一次受贿有点类似,只要第一次收别人的钱达到了立案标准,又没有被发现,口子一开就会堵也堵不住,因为他会忍不住这么想,大家都这么干,难道偏偏我的运气就会那么差?如果命里终有一劫,一次也是被抓一百次也是被抓,还不如来个韩信点兵多多益善。
    对老婆的背叛也是这样,一次是背叛,一百次也不过是背叛。背叛让人成为既得利益者。对配偶的背叛如果做得好便不过是偷情,而偷情总是刺激的、快乐的,可以无限地丰富自己的人生。在很多男人那里,人生是否成功,就看他明地里暗地里是否妻妾成群。
    这就等于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洪均跟于乐在一起的时候发现他的眼神起了变化,只要一碰到美女,镜片后面的眼光总是会笔直地射将过去,恨不得把对方的衣服剥个干净。洪均说他的眼神很毒,于乐则说他的眼光其实很单纯,无非三个层次:第一,是看那个女人值不值得跟她睡觉;第二,是看怎样才能跟她睡上觉;第三,睡完觉以后如果感觉好能否可持续发展,如果感觉不好能不能裤子一提溜之大吉?关于后一点尤其重要,于乐说,这可是一门技术活,不管怎么说,我总归是有家室的人了,我可不能让我那两孩子要么没爹要么没妈。
    洪均说:“既然如此,你就得悠着点儿,含蓄一点儿,干吗非得把自己搞得像刚从监狱里放出来的饿鬼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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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乐说:“错。为什么要假惺惺假道学?上大学时我们一起念过《诗经》,里面有一句你还记得吗?讲的就是我现在的这种风采。”
    “还风采哩,是风骚吧?”
    “洪均同学,不要过得太累了,也不要过得太虚伪了,生命是短暂的,我们有责任使它丰盈饱满。让我们学学古人的率性而为吧。知道《诗经》里是怎么说的吗?不不不,不是那句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是另外一句,步出东门,有女如云。什么意思?翻译成现代汉语就是:哇噻,快来看啦,有好多靓妹哟。你看,咱们的老祖宗几千年以前就知道了,美女是给人看的。在那个时代好色是一种风雅。现在就更怪不得咱们男同胞了。你没见现在的小姑娘越来越好看了吗?这是我们伟大祖国改革开放的成果呀。不像我们小时候,吃不饱穿不暖,衣着都是清一色。再说了,如果没有男人的眼光为她们鼓气加油,哪里会有那么多西子秋波杨妃春色的柔情媚态?”
    于乐当然不会把这一切只停留在眼球上,他还要去搞。
    搞这个动词含意极其丰富, 与弄、办、干同义, 用在男女关系上,已经有了一种粗俗的意味。像于乐那种自诩读过书的人,是不会把跟那些女人的关系在语言上弄得太市井化的。他是律师,是靠嘴皮子吃饭的,又不是在酒吧里吃摇头丸整天哈这个哈那个的小混混。像他这样的社会精英阶层,不会混同于一般的老百姓,他有自己的评估体系,即使做流氓也要做有气质的流氓,即使做色狼也要做有个性和品位的色狼。
    所从,他认为搞女人的说法太粗俗,没有一点文化含量,他用的词是解决。
    按照惯常的使用方式,解决这个词后面常常跟着困难、问题之类的尾巴。于乐把它理解为麻烦的消除与终结。也就是说,于乐把跟女人上床不纯粹当成一种出大力、流大汗的体力活,而是赋予了它生理学和社会学方面的意义。首先,必须能够解决他本人肾上腺素分泌过于旺盛的问题;其次,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他要获取快感同时也要把快感带给别人;最后,快感的获得与给予不能以伤害别人为代价,它们是河水和井水的关系。铁打的家庭流水的女人,必须绝对做到只做爱不恋爱,身体随便怎么动心不能动,千万不能让自己和另外一个什么女人的关系,深入或蚕食到他的后方阵地,因为那里有他的家,他的家是有口皆碑的五好家庭,他的家里有现在刚刚上幼儿园托儿班的天真可爱的一双儿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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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不能有婚外性到婚外性只能如此这般,于乐的底线似乎又往后退了一步。
    在律师事务所自己的办公室里,于乐摆放了一张杂志大小的全家福,那也是于乐办公室里唯一的装饰,它被镶嵌在精美的原木像框里,端端正正地摆放在博古架最高一层的正中央,旁边是律师协会颁发的各种奖牌。
    洪均不得不佩服于乐在女人方面的本领,好像被他看上的猎物几乎就没有不得手的。
    于乐倒是很老实,他说不是这么回事。这就像那种打牌赌博的人,输了从来不说,赢了夸夸其谈。在泡妞的事上,谁敢说自己是常胜将军?只不过我特别不怕失败勇于追求罢了。我喜欢一拍即合,不喜欢弹棉花,遇到那种古板的、装纯情的我立即放弃,免得浪费我的时间,把这两种人排除在外,再使用一点儿讨女人喜欢的小技巧,成功的概率就很大了。什么是成功?成功是无数失败之后开出的鲜花,成功就是差一点点失败。女人最喜欢什么?甜言蜜语,这是男人成本最低的一种支出,嘴唇一碰就可以口吐莲花。
    此外,于乐找性伙伴一般不找有夫之妇,他说:“我不会允许别的男人和我一起占有我的老婆,我想别的丈夫也不会允许我一起占有他的老婆,我要保护我的家庭,所以我也就不能做破坏别人家庭的事,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不能与别的丈夫们为敌。”
    洪均说:“不对,你是怕别人的老公打断你的腿。”
    于乐说:“你别说得那么暴力,我真要解决有夫之妇也没什么可怕的。她要想到外面玩,无非三种情况,一是老公满足不了她,二是老公玩她也玩,三是她本来就是水性杨花的那种人,但不管什么情况,她要不想离婚,她那边的问题她自己会想办法摆平,根本用不着我操心。关键的问题是,大家事先就要把游戏规则说清楚了。玩得起就玩,玩不起就别去沾那个腥。”
    洪均说:“什么游戏规则?你什么时候跟人家谈?是搞之前谈还是搞了之后谈?还是搞到一半的时候谈?没你说的那么简单吧?”
    面对洪均的问题于乐起了疑心,问他是不是有了候选人,洪均自然是否认。于乐也不深究,他说:“根据我的经验,和有夫之妇拉拉扯扯总是很麻烦的事,你想呀,如果她是良家妇女,你泡她就要多费十二份的功夫。如果她是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随便之人,你把她解决了也不会有多少成就感,还不知道是你解决她还是她解决你。最关键的问题是,因为她有老公,那种隐藏着的风险也就上升了-个级别。与其这样,不如只涉足公共资源的领域,也就是那些未婚女青年和离过婚了的女人,那个市场已经够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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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均对此仍然不敢苟同,他问于乐:“难道你就不怕那些未婚女青年和离过婚了的女人缠着你结婚?”
    没想到于乐不以为然地哈哈一笑,说:“谁会把你当成唐僧肉?你就放心吧,结婚对女人来说太重要了,尤其是二婚,更是不敢轻率也折腾不起。所以,她可以暗地里跟你玩跟你睡,至于要不要跟你结婚,她会比你郑重一百倍。”
    说这话的时候,洪均正犹豫着要不要追求黄缨儿,于乐的话让他坚定了信心。
    还是让我们举例说明,看看于乐是怎样解决姐妹俩的吧。
    先解决妹妹,一个礼拜以后,他才知道她有个姐姐,顺便也把她给解决了。
    姐妹俩来自于农村,姐姐高中肄业,妹妹初中毕业后读了个技校,都没有考上大学。
    念书是长相一般的女孩子干的事。哪个女孩子要是长得出类拔萃一点,不要等到发育完全,可能就有男人像苍蝇一样地围着转。一个情窦初开的女孩子不断受到外界的干扰,还能把心思放在功课上吗?西方发达国家就有点不一样,那里的知识分子不允许你赞扬他们的孩子长得如何漂亮,因为一个人的长相主要受益于父母的遗传,跟自己努力不努力没有关系,对其赞扬是一种价值上的误导,以为靠外貌将来就可以在社会上安身立命。中国人却恰恰相反,赞扬孩子的长相和听话,就好像是往父母脸上贴金,身为父母者没有不沾沾自喜的。各种传媒手段更是对美女经济推波助澜。连孩子也不放过,什么漂亮妈妈宝贝儿,屁点大的女孩子脸蛋儿本来自然红晕有如玫瑰般鲜嫩欲滴,却硬给涂上胭脂,弄得活像小妖精。
    话扯远了。回头来说,姐妹俩虽然生在农村长在农村,做母亲的却从小就把她们收拾得像花朵儿,可惜就是不会读书。现在的资讯业非常发达,沟通无极限,把年轻人的眼光都弄花了,农村哪里待得住?就跑到了城里。本来就天生丽质,学着一打扮,也就一步到位直接跨入靓女的行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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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乐从来没有叫过她们的名字。她们当然是有名有姓的,而且每个人都有两个名字。于乐不叫她们的名字是因为对那个符号不满意。真名——也就是身份证、户口薄的名字,是她们的父母或乡里乡亲中最有威望、最有学问的人给起的,于乐嫌太土。她们进城以后自己给自己取了名字,于乐又嫌太洋气,既没有个性,还有一点风尘味。
    这可能跟她们的职业有关。妹妹是做啤酒销售的,姐姐呢?是在KTV上班的,干的是陪唱歌拿小费的活儿。别看于乐见多识广,关于平台、炮台的知识,也还是从姐姐那里学来的。
    于乐跟妹妹就是在酒吧里认识的。
    (四)
    于乐比洪均小一岁,老大不小了,还就喜欢泡吧。他泡吧总是独来独往,像个独行侠。据他说是喜欢酒吧里面的那种气氛。律师在法庭上唇枪舌剑的,气氛很紧张,而且那种紧张是单方面的、不平等的,最终的话语权似乎总是掌握在法官或公诉人手里。
    酒吧的气氛完全不一样,那种兴奋是彻底开放的,可以很好地缓解各种心理压力。
    其实,于乐泡吧主要是为了猎艳,他说,酒吧可是搞一夜情的好地方。你到门口一站,眼光满场子地一扫,马上就能发现哪个女的可能成为你潜在的目标,你要迅速向她靠近,想办法跟她搭讪。有些人喜欢钓鱼。这也是钓鱼,而且是美人鱼。而且,除了付点钞票,几乎就没有后顾之忧。换一种角度来说,只要你在酒吧门口一出现,你也就成了别人的涉猎对象,你同时集选择者与被选择者于一身,只要你身体吃得消,你夜夜可以做新郎,爽不爽?我觉得太爽了。现在的中国人,真是太自由太幸福了。
    泡吧当然是要喝酒的。那天于乐刚坐下来,妹妹就过来了。
    妹妹说:“先生,您是来一瓶啤酒还是来两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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