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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犯罪嫌疑人纵火仍逍遥法外 谁是保护伞?

本文来自: 缘定绣阁 作者: 彬彬迪爱 日期: 2018-11-5 13:32 阅读: 2198打印 收藏


(上图为失火前的牛舍)



(上图为失火后的牛舍前面)



(上图为失火后的牛舍后面)

王艳秋是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县洪泉乡东井子村村民。曾在2007年至2016年任村主任。在任职期间,因工作得罪小人,投入八十多万元的养牛大棚被人放火付之一炬。人证、物证,以及现场脚印等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三年多了,仍未破案。

既然证据充分,为何破不了案呢?

王艳秋称,放火的虽是一个普通老百姓,但是背后有保护伞。她知道,她是某些人的"绊脚石",这些人为了一点蝇头小利,竟对她下如此狠手。报案破不了,上访无人管,法制何在?

事实经过

为了利用当地资源发展黄牛养殖,2014年,王艳秋货款、借钱,自筹资金80多万元建了一栋牛舍。同时,成立的合作社订单农业也搞得挺好。有村民私下告诉她,有村干部在议论说等牛舍建完就想办法找有关部门给推倒。当时王艳秋也没在意,因为建牛舍的手续全部正规,当时她还和乡党委书记提起过此事,。

2015年的4月10日晚7时左右,一场人为的火灾将1200多平米价值80多万元的牛舍烧掉了。当时,王艳秋向前郭县公安局报了案,第二天上午9点左右,县公安局事故科的办案人员来到现场,对着火现场做了详细的取证和分拆,取走了掉在现场的打火机,还提取了足迹。

牛舍着火后,王艳秋一家难以接受突如其来的精神打击。王艳秋称,年迈的婆婆整日哭泣,硬是哭瞎了一只眠睛,丈夫整天愁眉苦脸精神恍惚,面对家人的如此情况她多次想到一死了之,可是想想正在念书的两个孩子而且大儿子还是残疾,没办法只好每天面对着老人和丈夫艰难的生活。这场火灾导致她家里欠下了巨额外债。

那么,是什么原因引发的火灾呢?

根据王艳秋举报材料显示,在火灾发生后,王艳秋多次给办案的人员提供了新的线索,可是办案人却没有进行深入调查了解,而是让她个人去查。后来她才知道,原来是她在工作期间得罪了领导和某个村民。2014年,洪泉乡在县发改委和水利部门申请了1200公顷的膜下滴灌项目,乡政府给了东井子村500公顷,项目全部由王艳秋负责监管施工。当时,村民XXX多次找她买膜下滴灌毛管(直径约二公分,铺装在地里的管子,水从管子里喷出,直接滋润庄稼根部),她没答应。后来此人又找到她,说从别的领导手里买,不让她管,还说给她10万元钱好处费,她也没答应。因为此事,XXX怀恨在心。

目击证人称,XXX开车从牛舍北侧二百米左右的田间路上经过,车刚上水泥路时,牛舍的火就着起来了。火灾发生后,王艳秋知道了许多事情,她把这些事情多次反映给有关部门。但是,县、乡、村三级领导官官相护,无人做主。

损失鉴定不让看 是疏忽还是渎职?

更为严重的是,案件发生后,前郭县公安局没有让她看县物价局做出的价格签证结论书。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价格鉴证结论书必须在十五日内通知受害人,对鉴证损失的价值是否满意并签字认可。但是,前郭县公安局一直将这份价格鉴证结论书压了三年,也不让王艳秋看。

2018年的6月13日,有人告诉王艳秋,说破案部门得找价格认证中心做价格鉴证结论书,否则将来赔偿无依据。于是,王艳秋到公安局治安大队,问是否有价格鉴证结论书。张立辉大队长拿出了价格鉴证书,这个鉴证书鉴证的时间是2015年6月25日,而且鉴定损失的金额和实际严重不附,只有16万多元。一栋1200平米的牛舍建筑资金70多万元,可是鉴定书上却鉴定了164,538.00元,价格鉴证书上明确写明"当事人对鉴定结果有导议"。国家法律规定,如有异议,可在结论做出后15日内,向原估价机构要求重新鉴证,补充鉴证或委托省级以上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设立的价格鉴证机构复核裁定。可是三年后王艳秋才在要求下看到这份价格鉴定,已经过了法定的申请复核期限。

在拿到鉴定书的当天下午1点30分,王艳秋就向治安大队的张立辉队长提交了申请二次对牛舍着火的价格鉴定。可是在她提交申请书的第四天,张立辉队长给她打电话说,上一级鉴定做不了,因为牛舍着火后的残值已经没有了,无法再做第二次价格鉴定。为了证实鉴定书办案单位没有在规定有效的时间内告知,也怕办案单位不承认此事,王艳秋将和治安大队张立辉的通话全部录 音。

王艳秋不明白,公 安 局办 案人员为何不在法律有效期内告知价格鉴定结果?以后拿什么作为经济补偿依据?给她家造成的损失,公 安局  是否要承担责任?办案人员的表现让她心存疑惑?人 民 公 安是保护好人还是庇护犯罪分子?

王艳秋相信,现在是法治社会,又是"扫黑除恶 深挖犯罪分子保护伞"的关键时刻,党和政府会给她一个公道的,那些颠倒黑白,不作为,乱作为,吃着人民的俸禄,不为人民办事的官员,必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王艳秋还表示,愿意以人格和党性担保,所反映的问题句句属实,如有虚假,本人愿承担法律责任。

知情人透露,一些官员说"这是村民之间闹矛盾所致",实际上纵火者因倒卖膜下滴灌毛管与某些官员有利益勾结,共同打击报复。不管有没有矛盾,只要是纵火,就触犯了法律,理应受到法律的严惩。一起普通的纵火案,在办案人员的办理下,显得扑朔迷离,背后究竟有着怎样不可告人的秘密?希望纪委监察委能够介入关注,挖出谁是幕后指使,谁是违法犯罪嫌疑人的保护伞?

为此,我们将继续关注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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