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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侵占国有资产到掠夺 周京生的野心有多大?

本文来自: 缘定绣阁 作者: 彬彬迪爱 日期: 2019-1-25 00:21 阅读: 2142打印 收藏
百花集团的前身是1958年成立的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北京市第一皮鞋厂,隶属于北京市二轻局管理;1983年国有土地划拨,皮鞋厂根据市政府要求迁至现地址——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1号,1993年3月成立了百花实业公司并于1994年11月更名为北京百花集团,其主要资产是位于海淀区魏公村的五幢写字楼及厂房,建筑面积3万余平方米。
按照《城镇企业条例》规定,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财产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实行共同劳动、共同拥有。城镇集体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是集体企业的权力机关。集体企业的职工是企业的主人,依照法律、法规和集体企业章程行使管理企业的权力。在分配方式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组织。北京百花皮鞋厂的写字楼、厂房以及土地归全体职工所有。

90年代,北京百花集团开始剥离生产业务,时间来到1997年,北京百花皮鞋厂的1430人职工被告知将被“买断”。在改革开放初期,“买断”是一些企业在改革中安置富余人员的办法。但此时北京百花皮鞋厂的职工买断,显然不是为了安置富余人员。因为此次涉及买断的职工是北京百花皮鞋厂的全部职工。按照《城镇企业条例》,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财产属于企业全体职工。企业在买断职工时需要参照职工工作年限、工资水平、工作岗位等条件,在与职工协商的情况下支付职工一定数额的货币。

2000年,百花集团开始企业改制。这一年,企业成立并在工商注册了“北京百花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共有资产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百花集团共有资产管理中心),把价值3个多亿的百花集团评估成价值仅为6097万元。

2005年3月,北京市海淀区工业公司、百花集团有限公司、中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百花集团共有资产管理中心等四方共同完成了股权转让交接事项,百花集团共有资产管理中心将40%的股权转让予中稷发展,同年5月,百花集团共有资产管理中心在工商局注销。

然而,从2005年开始,百花集团的数百名员工也开始了艰难的维权之路。据百花集团员工介绍,在集团企业改制过程中,员工“完全被蒙在鼓里”,而直到百花集团共有资产管理中心被注销,他们才发现百花集团已与自己“撇清关系”。百花集团员工称,百花集团共有资产管理中心被注销后,集团员工和退休人员均未得到任何补偿;与此同时,员工称公司承诺将7000万元集体股权转让款用于百花集团退休员工的生活保障,然而,百花员工代表表示,十余年间,百花集团除却为退休员工支付每月不足百元的住房补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费用外,并没有支付其他费用。

对于努力奋斗了十多年的职工而言,突然失去了稳定的经济来源,不得不去面临重新就业的问题。在当时,每年劳动力人口自然增长和农场剩余劳动力向城市加速转移的就业压力较大,北京百花皮鞋厂职工所面对再就业的处境异常艰难。对于大部分工人而言,面临无法解决温饱问题,开始了颠沛流离的日子。

据百花集团一位老员工描述,公司主楼当时就被估值一个亿左右,而公司所有资产加起来在当时“肯定值几个亿”。北京百花皮鞋厂作为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财产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但仅仅支付了廉价的买断费,就把理应把属于全体职工的国有资产和企业利益装进了个人的腰包。

而集体所有制下的百花皮鞋厂变成了“法人独资企业”,其房屋开始对外出租,用于商业经营,每年收取着约1.5亿元的租金。

改制:上演资金腾挪大戏 侵占国有资产

北京百花皮鞋厂的企业改制是场骗局。2000年8月,四川光大金联实业有限公司假出资4065万元,北京百花皮鞋厂1430员工奋斗几十年的全部资产(3个多亿的百花集团被评估成价值仅为6097万元)被借用以百花集团共有资产管理中心的名义出资,双方成立了“北京百花集团有限公司”。其中百花集团共有资产管理中心占股权比例60%,四川光大金联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金联)占股权比例40%,当时卢志江任董事长。

但是北京百花集团的近4亿国有集体企业的资产开始变成6097万元,开始让没有真正投资的四川光大金联实业有限公司占有股份,开始将“国有集体资产”向“北京百花集团有限公司“转移。

双方委托中永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北京百花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本变更情况进行审验(验资报告如下),并为其进行合法担保,自此“北京百花集团有限公司”正式成立。



2002年9月18日百花集团共有资产管理中心,北京百花集团(原北京第一皮鞋厂)出资6097万,法定代表人为闫清江。

2005年2月18日,北京市海淀区工业公司、北京百花集团有限公司、中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百花集团共有资产管理中心四方共同完成了股权转让交接事项,百花集团共有资产管理中心将40%的股权转让予中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由此,中稷控股持有北京百花集团有限公司的40%股权。同年5月,百花集团共有资产管理中心在工商局注销。



但是谁又能想到,这个持有百花集团有限公司40%股权的中稷控股,成立之初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供的一系列的注册文件,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报告、关键的注册文件,全部都是虚假的。2008年4月18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还就此发函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中稷控股改正并处以10W元的罚款予以警告。






一方面,借助第三方评估名义来做低资产价值,另外一方面假借投资名义来空手套,然而评估报告是假的、投资是假的,结果却真真实实的占有了国有集体资产的股份,好一曲“空手套白狼”,不费吹飞之力就成功侵占国有集体资产,据为己有!自此北京百花皮鞋厂的国有资产继续被腾挪,涉及6097万元。

改造:“借刀杀人” 野心不改扩充侵略版图

中关村南大街11号院项目在把原为北京百花鞋厂所在地,土地和房屋产权权属全部运作到“法人独资”的北京嘉运金丰投资有限公司,从国有资产、集体所有制到私有制的变更之后,。在2018年 ,又有人将“百花皮鞋厂”1430名职工的集体共同利益,变换为“棚户区改造”项目,变成名字叫林江的“法人独资”的个人项目。

林江又大展身手,对经营30余年的“百花鞋店,进行违法、抄家式袭击,雇佣100余名保安,动手打人,强行动用四辆卡车将2000余双”百花皮鞋“全部强行拉走,不付分毫。理由是百花鞋店”租用的是“百花集团有限公司的房子是”违章建筑“。对所有妨碍“嘉运金丰“林江个人独资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均要采取”行动“。

林江说:“该项目用地(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1号院)直接影响着所属地区规划功能的实现,制约着当地经济的发展,居民生活水平提高,所以亟需进行改造。故在得到海淀区政府大力支持下,北京嘉运金丰投资有限公司拟拆除现有建筑,开展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1号用地项目,兴建一座现代化的科技研发办公大楼。”

北京嘉运金丰投资有限公司(原北京百花集团有限公司)利用自己前北京第一皮鞋厂的身份后,吞占中关村南大街11号院土地资源后,还妄图利用地区环境规划的政策办法继续落实并操盘腾挪国有资产。

根据报告表显示,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包括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海淀区人民政府、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的相关批复及手续。但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1号院项目“进展的顺利”并未让北京嘉运金丰投资有限公司侵占国有资产的行为有所终止。

当利益的诱惑摆在面前,资本的闸刀从来都不会等待一句“刀下留人”。

于是,北京嘉运金丰投资有限公司继续打着环境保护、地区规划的名号公然开始其侵蚀其他国有土地资产的动作,妄图继续扩充自己的“肆掠”版图。请看掠夺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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