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 八 大出台了"六项禁令",第一条明确规定严禁公款吃喝。那么,2014年之前,各机关、部门所欠招待费该如何处理呢?尤其是农村集体单位,只能是村干部自己想办法解决。有的村干部即便是自掏腰包替村集体解决了被"追债"的窘境,也未必有人说好,有的反而引火上身,身陷囹圄。
近日,一微博爆料,近八十岁老人手持320张"饭店欠条"替曾当村支部书 记的儿子讨公道,只因替村集体垫付了30万元的公款吃喝费(共计320张欠条),后被公诉机关认定为"职务侵占"送上法庭。举报人为村里的落选村主任、村委委员,还有一名无业人员(此人涉黑已被逮捕)。老人微博中反映称,他们伪造证据,恶意举报,却逍遥法外。老人认为,十八大前后,全国吃喝风盛行,是一种普遍现象,所以中央才出禁令制止。那时候出的问题,只能算是违纪,不能拿现在的法规去处理历史问题。如果这样处理,全国几十万村干部都有被判刑的可能。
因农村集体组织吃喝招待问题而被公诉审判的,在全国尚属首例!
目前,此案已在河津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微博全文如下
为村垫支遭诬陷,未据己有被逮捕
—— 山西省河津市米家湾村支部书 记冯振武遭受黑恶势力赵锁民、米惠武诬陷职务侵占30万元的事实真相
我叫冯望喜,今年78岁,是山西省河津市城区办米家湾村人。我的孩子叫冯振武,从2005年至2020年3月5日担任米家湾村党支部书 记。现因2012年至2013年期间替村里垫支还账30万元解决村集体不合理开支一事,受到村黑恶势力赵锁民、米惠武和米安勤的诬陷,於2020年3月5日被市纪监委开除党籍,2020年3月27日被河津市检察院逮捕起诉,9月16日河津市法院开庭审理,现审理结束,据称要判一至两年有期徒刑。面对我的儿子冯振武遭受到痛彻心扉的牢狱之灾和不白之冤,我虽年迈之人,强忍悲愤也要拿起法律武器为我的孩子讨公道!
首先,我要揭发对我儿子诬告陷害的都是什么人:
为首的是赵锁民,是河津市扫黑除恶办公室正在查处的米家湾村恶势力集团的首犯,现已被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其次是米惠武。米惠武2012年担任米家湾村村长,2015年换届时落选。从此对冯振武不满,产生了矛盾。米惠武有重大的涉黑嫌疑,2006年在河津煤炭集运站暴力抢夺货物运输场地,曾组织和指挥袭警打人,打砸车辆,堵塞交通,其他参与者都受到了刑事和行政处理,唯独袭警首要分子米惠武至今仍逍遥法外。米惠武身为党员干部,曾因在宾馆嫖娼的视频被人在网上播放,闹的全市人人皆知。2019年10月份米惠武曾因吸毒被万荣县公安局行政拘留。
第三个人是米安勤。米安勤是上届村支委落选的干部,也是米惠武团伙骨干。2019年10月份米安勤利用职权侵占村集体工程收入11余万元,被开除党籍,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以上三人沆瀣一气,为了篡夺农村基层政权,相互勾结,歪曲事实,捏造证据对冯振武进行诬告陷害。
一、黑恶势力赵锁民,米惠武等人歪曲事实真相,把冯振武安排山西鹏城工程公司给村里垫支结算30万元不合理开支一事,凭空捏造成索贿30万元。
(一)、30万元垫支款的事实真相:
2012年至2013年,由于村集体资金紧张,加之社会吃喝风盛行,村里的接待费长期在饭店挂账赊欠。分管村财务的时任村长米惠武多次对我孩子讲,要冯振武先把帐结了,欠账以后由他来归还。考虑到村里的整体对外形象和班子成员共事合作关系,随后冯振武便安排鹏城公司(我孩子当时担任鹏城公司董事长)的会计王宏斌前前后后共结算了30多万元的村里不合理开支。其中:时任村长米惠武经手的有9万余元,村支委米安勤经手的2万余元,副村长米刚经手的1万余元,村支委黄荣经手的1万余元和冯振武本人经手的8万余元招待费,还有村其他干部经手签字的招待费,2011年12月村委换届选举时烟款1.1万元,城区职能部门修车费4万余元,村里订报纸2200元,以上欠账合计303840元,并记入鹏城公司和米惠武的现金往来帐。
(鹏城公司替村里垫支还账的9家饭店320张原始欠条复印件)
2014年1月30 日,米惠武给冯振武在电话中说:"让安勤给你送去30万元,把帐结了。"当时在电话中米惠武没有给冯振武讲钱的来源,冯振武也不便问人家钱的来路。冯振武便让米惠武把钱还给鹏城公司的会计,随后米惠武安排米安勤把30万元现款交给鹏城公司会计王宏斌,王宏斌把30万元还款记入了公司和米惠武的现金往来帐。这就是30万元垫支款事情的来龙去脉。
正应了"好人没有好报"的那句老话,冯振武和我全家根本没有预料到,事隔五六年之后,就是这么一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为村里垫钱还账的事情,有人竟能别出心裁的捏造成了"索贿案",为村办好事结果把自己办成了现代版的"窦娥冤"。
(二)米惠武伙同米安勤捏造索贿证据,对冯振武栽赃陷害。
1)、精心编造索贿的录音证据和举报材料。
赵锁民和米惠武、米安勤精心策划,决定在米安勤跑腿给冯振武送款还账30万元这件事上做文章。2017年10月份,三人相约在米惠武家中搞了一个假的录音U盘。在录音中,米安勤当面故意问米惠武:"村长,我这次包工程没有挣下钱嘛!"米惠武接着话有所指的证明说:"你不知道给书 记送了30万元呀!振武催着我要的不行嘛!"米惠武当场用手机把对话录了音,并制作了U盘,作为冯振武索贿的证据交给了赵锁民,让其去举报。正是由于河津市公安局涉黑涉恶工作专班从赵锁民家中搜出了举报材料和录音U盘,市纪监委才开始对冯振武涉嫌索贿30万元立案查处。
2)、米安勤摇身一变由"跑腿送款人"变成"工程承包人"。
为了捏造冯振武索贿的证据,米安勤由一个"跑腿送款人"变成"工程承包人"。经过策划包装,米安勤莫名其妙的承包了村里的土方清运工程,并给侦办机关出面证明在承包的工程款中给冯振武送了30万元感谢费。
3)、米惠武摇身一变由安排垫支款的"当事人"变成了米安勤行贿的"证明人"。
米惠武昧着良心,歪曲事实真相,在市侦办机关调查时闭口不提2012年到2013年他让冯振武为村里垫钱还账这件事,也不再承认他曾经让米安勤跑腿送款还账这一重大事实情节,反而摇身一变成了"索贿案的证明人"。米惠武给市侦办机关提供假证词,说他在2014年元月份曾给米安勤打电话讲:"你包了村里的工程,快过年了,书 记(指冯振武)资金很紧张,你给送上30万元。" 至此,一个精心捏造、歪曲事实真相的"索贿案"形成了,三人分工明确,口供互相印证,栽赃陷害冯振武的图谋暴露无遗。上述假录音U盘和米惠武、米安勤捏造的假证词在检察机关的案卷中可以查到。